偶然在面子书读到一篇还蛮有意思的短文,题目[这就是爱情了],内容如下:
有一晚,男友問女友︰「如果有個條件更好的男人追求妳,妳…會走嗎?」
女友堅定地說不會,但男友似乎很不相信。
於是,女友寫了以下的故事給男友︰
從前一位小和尚問老和尚:「甚麼是愛情?」
老和尚叫小和尚走向麥田,然後摘下一顆最大的麥,但絕對不能回頭,只能摘一顆。
小和尚走著走著,發現一顆看起來很大的麥,但他心想前面的可能有更大,因此沒有給摘下來。他抱著這個想法一直向前走,沒想到已經走完了整個麥田,但他雙手空空如也。
老和尚就跟小和尚說:「這就是愛情了。」
每個人都跟小和尚一樣,心想真的得到最好的,但沒想到時間一幌,人生已經終結。在我們人生中,總有些人比較好,條件很優厚,只是剛錯過了時間。或許會可惜,或許會悔恨,若干年後你可能會想怎麼當年瞎了眼嫁給那笨蛋?
可是,如果人生不斷的追求「最完美」,便會永遠沉淪在追求當中,看著緣份一次次的溜走。
情侶,最好的不一定合適;但能夠合適的已經是最好。
女友說︰「你在合適的時間出現,做了合適的事,在我來說已經是無可取替的好了。」
和其他人稍微讨论过这篇文章,发现大家和我领悟的有所不同。
他们都说:
“这篇文章主要劝告世人,要懂得珍惜眼前人,不要因为贪心前边的诱惑而失去了心爱的人...”
是珍惜没错!多我来说,如果我不想要拿眼前这颗大麦,意味着我跟本不想要它;对一个自己不想要的‘东西’(或是人),怎么会被说成不珍惜?日后又怎么会后悔呢?
而那一些会后悔的人,谁能保证即使他/她‘珍惜’了眼前人也不会后悔?
总的来说,这篇文章的重点是要让我们自己更认识、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;领悟了,结果也会可能有两个:
- 第一:自己最想要的,就是现在手握的大麦
- 第二:知道自己想要的, 是前边闪亮的大麦
无论是什么答案,只要把东西弄清楚,不做长久的伤害,这都没有对错之分!当然,大前提也是对自己做的决定负责,然后要懂得珍惜。
我就是喜欢大自然...好美的蝴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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